太甲
商王。引句载其言天作孽犹可违,自作孽不可活;又载其颠覆汤之典刑,伊尹放之于桐,三年悔过自怨自艾,处仁迁义,听伊尹之训,复归于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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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出处 · 13 处
《孟子》万章章句上
伊尹相汤以王于天下。汤崩,太丁未立,外丙二年,仲壬四年。太甲颠覆汤之典刑,伊尹放之于桐。
伊尹辅佐商汤统一了天下,商汤去世,太丁也没有做天子,外丙继位两年,仲壬在位四年,太甲破坏了商汤的典章法律,伊尹就把他流放到桐邑。
· 太甲颠覆汤之典刑
《孟子》万章章句上
三年,太甲悔过,自怨自艾,于桐处仁迁义;三年,以听伊尹之训己也,复归于亳。
过了三年,太甲悔过认罪,自己埋怨自己,在桐邑学习仁爱和改变行为方式,三年中,他听从伊尹对自己的训导,于是又回到亳都当天子。
· 太甲悔过
《尚书》伊训
今王嗣厥德,罔不在初,立爱惟亲,立敬惟长,始于家邦,终于四海。
现在我王嗣行成汤的美德,一定要从心在开始培养自身德行!行爱于亲人,行敬于长上,从家和国开始,最终推广到天下。啊!
· 嗣德立爱立敬
《尚书》太甲上
惟嗣王不惠于阿衡,伊尹作书曰:先王顾諟天之明命,以承上下神祇。社稷宗庙,罔不祗肃。
嗣王太甲不听从伊的劝告,伊尹上书给王说: 先王成汤顾念上天的命令是正确的,因此供奉上下神祇、宗庙社稷无不恭敬严肃。
· 不惠于阿衡
《尚书》太甲中
惟三祀十有二月朔,伊尹以冕服奉嗣王归于亳,作书曰:民非后,罔克胥匡以生;后非民,罔以辟四方。
太甲继位第三年,十二月初一,伊尹戴着礼帽穿着礼服迎接嗣王太甲回到亳都,给王上书说: 百姓没有君主,不能互相匡正而生活;君主没有百姓,就不能治理四方。
· 归于亳